5000元分仓软件,撬动4.37亿期货交易!“招聘操盘手”骗局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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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8

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发文,披露一起新型金融犯罪团伙的落网细节。该团伙借正规期货账户“下蛋”,利用分仓软件复制非法交易入口,以招聘操盘手为幌子,实则赚取高额手续费与分成。

2025年12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召开金融检察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了近两年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不法分子通过价格仅为5000元的分仓软件开展非法期货交易,总交易额高达4.37亿元。

同年8月21日,经朝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

分仓软件绕过合规要求

据《检察日报·明镜周刊》报道,王某、钱某所购买的一款价格为5000元的分仓软件,能将一个在正规期货公司开设的实体母账户,在后台拆分成多达15个独立的交易端口,无需在期货公司进行任何实名认证开户,即可进行期货交易。最终,这些交易指令皆汇聚至母账户,并由其统一报送至交易所。

在正规期货公司开户交易,期货公司需对客户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评估其身份、交易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等。而分仓软件下的子账户交易,绕过了账户实名监管要求,使得不良信用记录、风险承受能力不足或缺乏必要交易经验的客户得以规避监管,进入高杠杆、高风险的期货市场。

回溯来看,自2009年就进入期货行业的王某交易经验丰富。2019年,他开始创建自己的投资公司,并让朋友钱某负责公司行政后勤事务,两个人萌生搭建自己的交易团队、进行多策略稳健操作的想法:一是通过招聘可靠操盘手,执行设定好止损线的交易策略,以实现稳定盈利;二是为后期拓展期货配资业务(一种通过借贷杠杆放大交易资金的业务)铺垫基础;三是通过向操盘手加收手续费直接获利。

2024年8月,证监部门在查处非法配资软件时发现王某、钱某购买分仓软件记录,遂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经查,分仓软件后台数据显示,从2024年5月该工具启用至同年8月案发,通过这15个端口完成的期货交易高达6013笔,总交易额累计达4.37亿元。

广发“英雄帖”诱惑

王某等人为其非法平台招揽客户的手段是以“招聘精英操盘手”的名义。在其发出的《投资顾问选拔协议》中承诺,“公司提供20万、30万、40万、50万、100万资金量不等的实盘账户”,并称“盈利超过30%即可通过考核”,“盈利的90%每周结算给操盘手”。

据王某供述,公司提供的交易本金来源有两部分:一是王某、钱某的自有资金及操盘手的少量入金;二是王某通过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来财公司(化名),此前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的资金。该基金因触及清盘线无法继续运作,王某便与客户签订借款协议,将剩余的四五百万元资金转为公司借款,继续用于期货交易,其中有部分资金便用于分仓交易当中。

为在交易中将自身风险降至最低,该团伙精心设计了两套运营模式。

其一是风险兜底模式。在此模式下,操盘手无需缴纳保证金即可进行交易。公司为每个账户设置了自动止损平仓机制,并承诺承担单笔最高8%的亏损。盈利分配机制则被设计得极具策略性:当操盘手盈利丰厚时,公司会调低自身分成比例,表面上是让利于操盘手,实则意在激励其继续创造更高利润;而当操盘手盈利微薄时,公司的分成比例则相应提高,以确保自身收益。

其二是风险转嫁模式。该模式下,操盘手需按1:3至1:5的比例缴纳高额保证金后方可交易。一旦发生亏损,所有损失将从其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直至触发强制平仓。若操盘手最终实现盈利,公司仍将按约定比例参与分成。通过这一设计,公司出借的交易本金获得了充分保障,完全规避了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所有交易风险实质上均由操盘手自行承担。

变相开展非法期货经纪活动

一个没有任何期货经纪业务资质的犯罪团伙,已非法构建并运作了一整套完整的期货经纪业务链——从虚拟开户、交易指令传递,到资金结算与风险控制。

《检察日报·明镜周刊》报道称,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期货业务本质特征,对接证券监管部门,明确将利用分仓软件组织操盘手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定性为变相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据了解,该案涉案期货账户通过分仓软件形成15个子账户,因期货交易具有高杠杆属性,子账户交易流水累计高达4亿余元,但该金额并不能直接反映非法经营的实际规模及行为人真实获利情况。

检察机关通过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主账户入金记录、分仓软件后台数据及子账户明细,突破海量电子数据,厘清资金实际来源于主账户入金的105万余元,二人实际获利较少。结合犯罪持续时间较短、违法所得数额较少等情节,检察机关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最终决定以实际入金金额105万余元作为非法经营犯罪数额。

2025年8月4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王某、钱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相关判决。

排版:汪云鹏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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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分仓软件,撬动4.37亿期货交易!“招聘操盘手”骗局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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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发文,披露一起新型金融犯罪团伙的落网细节。该团伙借正规期货账户“下蛋”,利用分仓软件复制非法交易入口,以招聘操盘手为幌子,实则赚取高额手续费与分成。

2025年12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召开金融检察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了近两年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中,不法分子通过价格仅为5000元的分仓软件开展非法期货交易,总交易额高达4.37亿元。

同年8月21日,经朝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

分仓软件绕过合规要求

据《检察日报·明镜周刊》报道,王某、钱某所购买的一款价格为5000元的分仓软件,能将一个在正规期货公司开设的实体母账户,在后台拆分成多达15个独立的交易端口,无需在期货公司进行任何实名认证开户,即可进行期货交易。最终,这些交易指令皆汇聚至母账户,并由其统一报送至交易所。

在正规期货公司开户交易,期货公司需对客户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评估其身份、交易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等。而分仓软件下的子账户交易,绕过了账户实名监管要求,使得不良信用记录、风险承受能力不足或缺乏必要交易经验的客户得以规避监管,进入高杠杆、高风险的期货市场。

回溯来看,自2009年就进入期货行业的王某交易经验丰富。2019年,他开始创建自己的投资公司,并让朋友钱某负责公司行政后勤事务,两个人萌生搭建自己的交易团队、进行多策略稳健操作的想法:一是通过招聘可靠操盘手,执行设定好止损线的交易策略,以实现稳定盈利;二是为后期拓展期货配资业务(一种通过借贷杠杆放大交易资金的业务)铺垫基础;三是通过向操盘手加收手续费直接获利。

2024年8月,证监部门在查处非法配资软件时发现王某、钱某购买分仓软件记录,遂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经查,分仓软件后台数据显示,从2024年5月该工具启用至同年8月案发,通过这15个端口完成的期货交易高达6013笔,总交易额累计达4.37亿元。

广发“英雄帖”诱惑

王某等人为其非法平台招揽客户的手段是以“招聘精英操盘手”的名义。在其发出的《投资顾问选拔协议》中承诺,“公司提供20万、30万、40万、50万、100万资金量不等的实盘账户”,并称“盈利超过30%即可通过考核”,“盈利的90%每周结算给操盘手”。

据王某供述,公司提供的交易本金来源有两部分:一是王某、钱某的自有资金及操盘手的少量入金;二是王某通过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来财公司(化名),此前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的资金。该基金因触及清盘线无法继续运作,王某便与客户签订借款协议,将剩余的四五百万元资金转为公司借款,继续用于期货交易,其中有部分资金便用于分仓交易当中。

为在交易中将自身风险降至最低,该团伙精心设计了两套运营模式。

其一是风险兜底模式。在此模式下,操盘手无需缴纳保证金即可进行交易。公司为每个账户设置了自动止损平仓机制,并承诺承担单笔最高8%的亏损。盈利分配机制则被设计得极具策略性:当操盘手盈利丰厚时,公司会调低自身分成比例,表面上是让利于操盘手,实则意在激励其继续创造更高利润;而当操盘手盈利微薄时,公司的分成比例则相应提高,以确保自身收益。

其二是风险转嫁模式。该模式下,操盘手需按1:3至1:5的比例缴纳高额保证金后方可交易。一旦发生亏损,所有损失将从其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直至触发强制平仓。若操盘手最终实现盈利,公司仍将按约定比例参与分成。通过这一设计,公司出借的交易本金获得了充分保障,完全规避了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所有交易风险实质上均由操盘手自行承担。

变相开展非法期货经纪活动

一个没有任何期货经纪业务资质的犯罪团伙,已非法构建并运作了一整套完整的期货经纪业务链——从虚拟开户、交易指令传递,到资金结算与风险控制。

《检察日报·明镜周刊》报道称,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期货业务本质特征,对接证券监管部门,明确将利用分仓软件组织操盘手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定性为变相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据了解,该案涉案期货账户通过分仓软件形成15个子账户,因期货交易具有高杠杆属性,子账户交易流水累计高达4亿余元,但该金额并不能直接反映非法经营的实际规模及行为人真实获利情况。

检察机关通过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主账户入金记录、分仓软件后台数据及子账户明细,突破海量电子数据,厘清资金实际来源于主账户入金的105万余元,二人实际获利较少。结合犯罪持续时间较短、违法所得数额较少等情节,检察机关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最终决定以实际入金金额105万余元作为非法经营犯罪数额。

2025年8月4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王某、钱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相关判决。

排版:汪云鹏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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