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两保荐人被监管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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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29

上交所近日通报,经查明,李强、叶华作为申港证券指定的项目株洲科能新材料IPO保荐代表人,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决定对李强、叶华予以监管警示。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因内控不严、投行违规等原因申港证券已多次被监管点名。

上交所表示,李强、叶华作为申港证券指定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存在以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一)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部分废料损失、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合计应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441.17万元,占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保荐人未充分关注相关异常情况,并对研发费用核算、研发人员认定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保荐人未充分关注、核查发行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今年以来,申港证券已多次被监管点名、通报批评。5月16日,深交所公告称,2024年11月11日~15日,该所联合上海证监局对申港证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申港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其一,公司内部制度中未明确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牵头部门,未对重点分支机构管理作出相关规定,与2023年深交所开展非现场检查期间其填报的情况不符;其二,分支机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考核约束力度不足;其三,重点监控证券名单不够完整准确,重点监控账户名单调整不及时;其四,对频繁触发预警的客户管控不到位,未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对相关客户提示风险,未及时向客户传达深交所相关函件;其五,未按深交所投教工作要求宣传相关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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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港证券两保荐人被监管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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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近日通报,经查明,李强、叶华作为申港证券指定的项目株洲科能新材料IPO保荐代表人,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决定对李强、叶华予以监管警示。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因内控不严、投行违规等原因申港证券已多次被监管点名。

上交所表示,李强、叶华作为申港证券指定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存在以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一)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部分废料损失、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合计应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441.17万元,占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保荐人未充分关注相关异常情况,并对研发费用核算、研发人员认定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保荐人未充分关注、核查发行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今年以来,申港证券已多次被监管点名、通报批评。5月16日,深交所公告称,2024年11月11日~15日,该所联合上海证监局对申港证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申港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其一,公司内部制度中未明确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牵头部门,未对重点分支机构管理作出相关规定,与2023年深交所开展非现场检查期间其填报的情况不符;其二,分支机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考核约束力度不足;其三,重点监控证券名单不够完整准确,重点监控账户名单调整不及时;其四,对频繁触发预警的客户管控不到位,未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对相关客户提示风险,未及时向客户传达深交所相关函件;其五,未按深交所投教工作要求宣传相关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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